檢測項目(部分)
運輸測試(鋰系列)
自由跌落(鎳系列)
鎳系列蓄電池過充電
過充電
模制殼體承受高溫的能力(電池組)
恒電壓持續充電(電芯)(鋰系列)
自由跌落
外部短路
強制放電
不正確安裝(電芯)(鎳系列)
自由跌落(僅適用于電池和硬包裝電池組)
外部短路(鎳系列)
一個單體電池的錯誤安裝(只適用于鎳系列電池)
低氣壓(電芯)(鎳系列)
低氣壓(電芯)
連續低倍率充電(電芯)
溫度循環(鎳系列)
檢測樣品(部分)
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組
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組(鎳體系)
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組(鋰體系)
檢測標準(部分)
除噪聲外,本文件未考慮電磁兼容和環境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不適用于內燃機、混合動力和燃料電池驅動的機器及相關充電系統有關的額外風險。
本文件規定了由電池供電的智能草坪割草機及其外圍設備按用途使用及合理可預見的誤用條件下所產生的所有顯著危險。
本文件中,機器一詞特指智能草坪割草機,不包括它的充電站。
本文件也對由電網電源供電的充電站和邊界分隔器信號源的安全提出了要求。
附錄KK規定了額外的智能草坪割草機電池操作和充電要求,包括il離子電池的充電,取代IEC60335-1:2020中的附錄B。
本文件不適用于本文件正式生效前生產的機器。
注:附錄FFA供了一種試驗規范以便于本文件的使用。
本文件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600V的上述電氣和電子設備。
注1:本文件范圍內的設備的示例在附錄A中給出。
注2:認為額定電壓600V包括設備額定值400/690V。
本文件也適用于:
——預定要安裝在本設備中的元器件和組件。如果裝有這種元器件和組件的完整設備符合本文件 的要求,則這種元器件和組件就不需要符合本文件中每一條的要求。
——預定給本文件范圍內的其他設備供電的外部電源單元。
——預定與本文件范圍內的設備共同使用的附件。
——安裝在受限制接觸區內的大型設備。對具有大型機械部件的設備,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熱帶地區使用的設備。
本文件還適用于預定安裝在室外場所的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對室外設備的要求在 相關時,也適用于直接安裝在戶外用來為要安裝在戶外場所的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提供殼體的室外外殼。具體結構要求見附錄Y。
每種安裝形式可能有特殊要求。另外,本文件不包含對室外設備防直擊雷影響的保護要求。
注3:有關這方面的信息見GB/T21714.1。
除制造商另有規定外,本文件假定最高海拔為5000m。
IEC62368-3中給出了對能通過通用通信電纜,例如USB或以太網(PoE)提供直流電源的設備的附加要求。IEC62368-3不適用于:
——使用專有連接器供電的設備;或
——使用專有協議供電的設備。
本文件說明了對一般人員、受過培訓的人員和熟練技術人員的安全防護。對于明顯為兒童設計或預定為兒童使用或對兒童特別有吸引力的設備可能需要采用附加要求。
注4:在澳大利亞,受過培訓的人員或熟練技術人員所進行的工作可能需要取得管理當局正式頒發的許可證。
注5:在德國,很多情況下只有滿足特定法律要求的人員才能被視為是受過培訓的人員或熟練技術人員。
本文件不適用于:
——具有非自含危險運動部件的設備,例如機器人設備。和
注6:工業環境中的機器人設備的相關標準見GB/T5226.1.GB5226.3 GB11291.1和GB11291.2。
——個人護理機器人,包括移動服務機器人、物理助理機器人和個人運載機器人;和
注7:個人護理機器人相關的標準見GB/T36530。
——不與設備構成整體的電源系統,例如電動機發電機組、電池備用系統和配電用變壓器。
本文件未涉及:
——除例行試驗外的制造過程;
——熱分解或燃燒所釋放的氣體的傷害影響;
——廢棄處置方法;
——運輸的影響(除本文件規定的以外);
——材料、元器件或設備自身儲存的影響;
——特殊輻射,例如。粒子和8粒子引起傷害的可能性;
——輻射或對流的熱能引起熱傷害的可能性;
——可燃液體引起傷害的可能性;
——設備在富氧或易爆炸性環境中的使用;
——在第7章規定以外的化學物質中的暴露;
——靜電放電事件;
——暴露在電磁場中;
——環境問題;或
——功能安全的要求,與工作場所有關的要求除外。
注8:對與安全有關的電子系統(例如,電子保護電路)的特定功能和軟件安全的要求,見GB/T20438.1。
本文件適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用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以下簡稱為電池和電池組),屬于本文件范圍內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示例如下:
a)便攜式辦公產品: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等;
b)移動通信產品:手機、無繩電話、對講機等;
c)便攜式音/視頻產品:便攜式電視機、便攜式音/視頻播放器、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藍牙耳機、便攜式音箱等;
d)其他便攜式產品:電子導航器、數碼相框、游戲機、電子書、移動電源、便攜式儲能電源、便攜式投影儀、可穿戴設備等。
與上述示例類似用途的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可參考使用本文件。
對于在車輛、船舶、飛機上等特定場合使用,以及對于醫療、采礦、海底作業等特殊領域使用的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或電池組可能會有附加要求。
本文件不適用于電子煙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本標準適用于便攜式數字設備用的輸入電壓不大于250V,輸出直流電壓不大于60V,單端口輸出電流不大于5A,采用有線輸出方式的移動電源。
本文件適用于采用氣態氫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和直接甲醇燃料電池發電系統的電驅動工業車輛。
本文件適用于燃料電池驅動用于搬運、推頂、牽引、起升、堆垛或碼放各種貨物的工業車輛,如叉車、 單斗裝載機等。
本文件適用于3.8和圖1所定義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本文件適用于室內和室外使用的額定輸出電壓不超過150V的直流型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本文件涉及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其燃料源容器永久地附在工業車輛或燃料電池發電系統上。
本文件范圍內考慮下列燃料:
——氣態氫;
——甲醇。
本文件范圍內不包括以下內容:
——可拆卸式燃料源容器;
——含有內燃機的混合動力工業車輛;
——帶有重整器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用于潛在爆炸環境中運行的燃料電池發電系統;
——使用液氫的燃料存儲系統。
本文件適用于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其他標準化文件的起草參照使用。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本文件中的“標準化文件”簡稱為“文件”.
本部分適用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以及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的編寫,其他標準的編寫可參照使用。
注:除非特殊說明,以下各章中的“標準”,根據情況可以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本標準適用于印刷、書寫和繪圖用原紙的尺寸。
本部分適用于鋼鐵及合金中質量分數為0.0002%~0.0035%的鈣和0.0003%~0.05%的鎂含量的測定。
本部分適用于質量分數為0.0005%~0.006%的鈣含量和質量分數為0.0005%~0.20%的鎂含量的測定。

檢測資質(部分)
檢測優勢
檢測實驗室(部分)
合作客戶(部分)
檢測報告作用
1、可以幫助生產商識別產品的潛在問題或缺陷,并及時改進生產工藝,保障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
2、可以為生產商提供科學的數據,證明其產品符合國際、國家和地區相關標準和規定,從而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可以評估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確保產品能夠達到預期效果,同時減少潛在的健康和安全風險。
4、可以幫助生產商構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譽度,并促進產品的銷售和市場推廣。
5、可以確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學性能、化學性質、物理性能、熱學性能等,從而為產品設計、制造和使用提供參考。
6、可以評估產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環保要求,從而保障產品的安全性。
檢測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提供檢測服務
2、客戶可選擇寄送樣品或由我們的工程師進行采樣,以確保樣品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我們的工程師會對樣品進行初步評估,并提供報價,以便客戶了解檢測成本。
4、雙方將就檢測項目進行詳細溝通,并簽署保密協議,以保證客戶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將進行測試試驗.
5、在檢測過程中,我們將與客戶進行密切溝通,以便隨時調整測試方案,確保測試進度。
6、試驗測試通常在7-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具體時間根據樣品的類型和數量而定。
7、出具檢測樣品報告,以便客戶了解測試結果和檢測數據,為客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幫助。
以上為便攜式密封蓄電池和蓄電池組檢測的檢測內容,如需更多內容以及服務請聯系在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