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項目(部分)
負載性能
巴柯爾硬度
維卡軟化溫度
外觀
抗滲漏性能
玻璃和礦物填料含量
開啟限位器試驗
容量偏差
窗開關力
熔體質量流動速率
密度
尺寸測量
連接密封性
懸臂梁沖擊性能
拉伸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吸水率
氙弧燈老化
尺寸穩定性
熱熔對接拉伸
滑動摩擦系數
絕緣老化后抗張強度和斷裂伸長率
管材剛度試驗
維卡軟化溫度試驗
邵氏硬度
規格尺寸
凹凸高度
拉伸性能
光纜尺寸
工作溫度下的絕緣電阻測量
型材壁厚
拉伸模量
尺寸
灰分
pH值和電導率試驗
彎曲性能
耐低溫性能
維卡軟化點
硬物撞擊
燃燒性能試驗
檢測樣品(部分)
塑料收納箱
纖維增強塑料
地下通信管道用塑料管
家用燃氣用橡膠和塑料軟管及軟管組合件
生物分解塑料垃圾袋
塑料及其制品
塑料飲水口杯
汽車用塑料制品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門窗
PVC塑料窗
工程塑料
塑料
塑料、橡膠及其制品
高回彈軟質聚氨酯泡沫塑料
塑料及有關制品
泡沫塑料與隔熱材料
塑料原材料、管材與管件
電力電纜埋地用改性聚丙烯塑料單波紋電纜導管
塑料絕緣控制電纜
通信用塑料管道
建筑及通訊用塑料管材
塑料、熱塑性塑料管材管件
塑料排水板
室內光纜(塑料光纜)
玻璃纖維增強塑料(玻璃鋼)門
塑料及塑料制品
塑料儲藏盒
塑料門扇
電氣安裝用阻燃PVC塑料
檢測標準(部分)
本文件適用于塑料薄膜與薄片的水蒸氣透過性能測定。紙張、無紡布、人造革等材料的水蒸氣透過性能測定可參照使用。
本文件適用于塑料薄膜和薄片氣體透過性的測定,其他材料的氣體透過性測定可參照使用。
注:差壓法通常也稱為壓差法。
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規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
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見3.12和3.13)熱塑性模塑、擠塑和澆鑄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
--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
--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
--熱致液晶聚合物。
鑒于ISO 1926,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1.2 本方法用于研究試樣的拉伸性能及在規定條件下測定拉伸強度、拉伸模量和其他方面的拉伸應力/應變關系。
1.3 本方法適用于下列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模塑和擠塑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混合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塑性片材和薄膜;
——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材料,包括填充的和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板材,包括層壓板;
——混入單向或無定向增強材料的纖維增強熱固性和熱塑性復合材料,這些增強材料如氈、織物、無捻粗紗、短切原絲、混雜纖維增強材料、無捻粗紗和碾碎纖維等;預浸漬材料制成的片材(預浸料坯);
——熱致液晶聚合物。
本方法一般不適用于硬質泡沫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的夾層結構材料。
1.4 本方法所用試樣可以按所選尺寸模塑而成,也可以從模塑件、層壓板、薄膜、擠塑或鑄塑片材等成品或半成品中用切削、沖切等機加工方法制成。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使用多用途試樣(ISO 3167:1993 《塑料—多用途試樣的制備和使用》)。
1.5 本方法所用試樣的優先選用尺寸。用不同尺寸或在不同條件下制備的試樣進行試驗,其結果不可比。其他因素,如試驗速度和試樣的狀態調節,也能影響試驗結果。因此,當需要進行數據比較時,必須嚴格控制并記錄這些影響因素。
本文件適用于下述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塑性模塑、擠塑和鑄塑材料,包括經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增強填充材料如短纖維、細棒、小薄片和細粒料,不包括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材料(見GB/T1040.4和GB/T1040.5),“硬質塑料”和“半硬質塑料”的定義見GB/T1040.1-2018中第3章;
——硬質和半硬質的熱固性模塑和鑄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但紡織纖維增強材料
(見GB/T1040.4和GB/T1040.5)除外;
——熱致液晶聚合物。
本文件不適用于硬質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夾層結構的材料,見GB/T9641。
本文件不適用于厚度小于1mm的柔性薄膜和片材,見GB/T1040.3。
本文件所用的試樣既可模塑成規定尺寸,也可由注塑和壓塑的板材經機加工、切割或沖壓而成。優選多用途試樣(見GB/T37426)。
1.2 本部分適用于下述范圍的材料:
——硬質和版硬質的熱塑性模塑、擠塑和鑄塑材料,除未填充類型外還包括例如用短纖維、細棒、小薄片或細粒料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但不包括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材料;
——硬質和半硬質熱固性模塑和鑄塑材料,包括填充和增強的復合材料,但紡織纖維增強材料除外;
——熱致液晶聚合物。
本部分不適用于紡織纖維增強的復合材料、硬質微孔材料或含有微孔材料夾層結構的材料。
1.3 本部分所用試樣既可以模塑成規定尺寸,也可由注塑或壓塑的制件或試片經機加工、切割或沖壓而成。應優先選用多用途試樣(見ISO3167:1993,塑料 多用途試樣)
注:ISO3167:1993,已被ISO 3167:2002代替。
注:厚度大于1mm的片材由GB/T 1040.2規定。
1.2 見GB/T 1040.1-2006中的1.2。
1.3 本部分通常不適用于測定以下材料的拉伸性能:
a)泡沫塑料;
b)紡織纖維增強塑料。
1.4 見GB/T 1040.1-2006中的1.5。
描述了動態效應,例如傳感器一沖擊刀系統的共振,試樣共振以及初始接觸與慣性峰之間的關系(參見圖1中曲線b和附錄A)。
1.2 簡支梁和懸臂梁試驗方法間的對比參見GB/T 1043.1-2008的第1章。
GB/T 1043.1-2008適用于只用沖擊強度表征沖擊行為,并且沖擊試驗機的勢能要與待測試樣的斷裂能近似匹配(見ISO13802:1999,附錄C)。本部分適用于使用力-撓度曲線或力-時間曲線詳細表征沖擊行為,以及用于研制能避免上述提及的能量匹配要求的自動化沖擊儀器。
1.3 本部分適用的材料范圍參見GB/T 1043.1-2008的第1章。
1.4 保證試驗結果可比的通用要求參見GB/T 1043.1-2008的第1章。
1.5 本部分得到的試驗數據不適用于零部件的設計計算,對試驗數據的使用方法也不屬于本部分討論的內容。應用本方法所得的數據時,須標明引用本部分或與相關當事人協商。
通過改變試驗環境溫度、試樣缺口半徑、試樣厚度以及使用不同條件制備試樣等方法可以獲得材料的斷裂行為的信息。
本部分不涉及解析力-撓度曲線上每個點的形成機理,對該機理的解析方法現仍處于研究階段。
1.6 只有在試樣制備條件和試驗條件均相同時,測定的結果才具有可比性。綜合評價試樣對沖擊應力的響應時,需要確定變形速率以及溫度對結晶度和水分含量等材料參數的影響關系。因此,不能用本部分直接預測制品的沖擊斷裂行為,但可以用本部分測量從制品上裁取的試樣。
1.7 如果通過前期試驗建立了本部分與GB/T 1043.1-2008的可比性,則沖擊強度可采用本部分測定的結果。

檢測資質(部分)
檢測優勢
檢測實驗室(部分)
合作客戶(部分)
檢測報告作用
1、可以幫助生產商識別產品的潛在問題或缺陷,并及時改進生產工藝,保障產品的品質和安全性。
2、可以為生產商提供科學的數據,證明其產品符合國際、國家和地區相關標準和規定,從而增強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3、可以評估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性,確保產品能夠達到預期效果,同時減少潛在的健康和安全風險。
4、可以幫助生產商構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譽度,并促進產品的銷售和市場推廣。
5、可以確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學性能、化學性質、物理性能、熱學性能等,從而為產品設計、制造和使用提供參考。
6、可以評估產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環保要求,從而保障產品的安全性。
檢測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提供檢測服務
2、客戶可選擇寄送樣品或由我們的工程師進行采樣,以確保樣品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我們的工程師會對樣品進行初步評估,并提供報價,以便客戶了解檢測成本。
4、雙方將就檢測項目進行詳細溝通,并簽署保密協議,以保證客戶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將進行測試試驗.
5、在檢測過程中,我們將與客戶進行密切溝通,以便隨時調整測試方案,確保測試進度。
6、試驗測試通常在7-15個工作日內完成,具體時間根據樣品的類型和數量而定。
7、出具檢測樣品報告,以便客戶了解測試結果和檢測數據,為客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幫助。
以上為塑料檢測的檢測內容,如需更多內容以及服務請聯系在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