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 GB 4824-2013 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9kHz~400GHz頻段內工業、科學和醫療射頻設備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頻率在0Hz~400GHz范圍內的工業、科學和醫療電氣設備(以下簡稱工科醫設備)以及設計用于產生和/或使用局部射頻能量的家用及類似器具。
本標準覆蓋9kHz~400GHz頻段內射頻騷擾的發射要求。但只需按第6章中規定限值的頻段進行測量。
對于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定義的工科醫射頻應用(見定義3.1),本標準覆蓋9kHz~18GHz頻段內的射頻騷擾發射要求。
本標準亦適用于國際電信聯盟(ITU)無線電規則定義的工科醫頻段內的工科醫射頻照明器具和紫外線照射設備。
本標準不適用于在其他CISPR產品類或其他產品發射標準中已經覆蓋的設備。
注:感應炊具目前正在從GB 4824轉移至GB 4343.1。在感應炊具從GB 4824范圍內移出之前,用戶可選擇兩者之中任何一個標準進行測試。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824-2004 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 電磁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第2章定義的工業、科學和醫療(ISM)設備和放電加工(EDM)與弧焊設備的電磁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824-2001 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 電磁騷擾特性的測量方法和限值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第2章定義的工業、科學和醫療(ISM)設備(以下簡稱工科醫設備)和電火花腐蝕設備的電磁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最方法。
注:本標準中的限值是在考慮可能出現干擾的概率基礎上制定的。如果發生干擾,則需采取附加抑制措施。
標準規定了9kHz~400GHz頻率范圍的限值和電磁騷擾的測量方法。
本標準亦適用于工作在工科醫頻段2.45GHz和5.8GHz的工科醫(ISM)照明設備。
其他類型照明設備的要求見GB 17743的規定。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824-1996 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 電磁騷擾特性的測量方法和限值
【適用范圍】
【中國標準分類】 M04 通信、廣播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外標準 BS EN 55011-2007 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電磁干擾特征.極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The 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laid down in thi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apply to 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ISM) equipment as defined in Clause 2
and to electrodischarge machining (EDM) and arc welding equipment.nNOTE The limits have been determined on a probabilistic basis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likelihood of interference.nIn cases of interference
additional provisions may be required.nProcedures are given for the measurement of radio-frequency disturbances and limits are laid down within the frequency range 9 kHz to 400 GHz.n!Requirements for ISM lighting apparatus and UV irradiators operating at frequencies within the ISM frequency bands defined by the ITU Radio Regulations are contained in this standard."nRequirements for other types of lighting apparatus are covered in CISPR 15.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10-發射
國家標準 GB/T 21067-2007 工業機械電氣設備 電磁兼容 通用抗擾度要求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工業機械電氣、電子設備及系統(以下可簡稱為“設備”)的通用抗擾度要求,給出了包括在連續、暫態、傳導和輻射騷擾以及在靜電放電情況下工作的有關設備的抗擾度試驗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還沒有專用的產品或產品類抗擾度標準的工業機械電氣、電子設備及系統或電氣設備及系統的部件,其額定電壓不超過AC l 000 V、DC l 500 V及額定頻率不超過200 Hz。 已有相關的專用產品或產品類電磁兼容(EMC)抗擾度標準的,產品標準或產品類標準在各方面將優先于本通用標準。 本標準對工業機械電氣、電子設備及系統的通用抗擾度要求是為保證其具有合適的抗擾度電平。然而,這些抗擾度電平不涉及一些在任何場所可能出現的概率非常低的極端情況。本標準的抗擾度試驗不包括所有的電磁騷擾現象,僅涉及與本標準有關的電磁騷擾現象。 本標準對所考慮到的每一種端口都規定了試驗要求。 注1:本標準不包括對安全方面的考慮。 注2: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騷擾電平超過本標準規定的試驗電平的情況。例如,安裝在靠近GB 4824中 規定的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設備處的工業機械電氣系統或在靠近電氣系統處使用手持式發射機。在些情況下,應采取專門的減緩措施。
【中國標準分類】 J09 機械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29.020-電氣工程綜合
國外標準 NF C91-011/A2-2007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旋轉電機,但其他國際和IEC標準所規定的電機除外,例如,IEC 60349。rn本標準范圍內的電機也可符合經取代、修改或補充的其他國際和IEC標準的要求,例如GB 3836(IEC 60079)和GB/T 7060(IEC 60092)。rn注:如為了適用于特殊用途例如耐輻射電機或宇航電機而必須對本標準的某些條文進行修改,則所有其他條文在其能適用時仍然有效。
【中國標準分類】 K20 旋轉電機
【國際標準分類】 29.160.01-旋轉電機綜合
國家標準 GB 755-2000 旋轉電機 定額和性能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旋轉電機,但其他國際和IEC標準所規定的電機除外,例如TB 2436(IEC 60349,IEC 61377)牽引電機。 本標準范圍內的電機也可符合經取代、修改或補充的其他國際和IEC標準的要求,例如GB 3836(IEC 60079)防爆電機和GB/T 7060(IEC 60092)船用電機。
【中國標準分類】 K20 旋轉電機
【國際標準分類】 29.160-旋轉電機
國家標準 GB/T 1311-2008 直流電機試驗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GB 755 規定范圍內的一般用途直流電機。對特殊用途或有特殊試驗要求的電機,凡本標準未規定的試驗方法,應在該類型電機的標準中作補充規定。
【中國標準分類】 K23 旋轉電機
【國際標準分類】 29.160.30-電動機
國家標準 GB 4343.1-2009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
【適用范圍】GB 4343的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特意產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頻能量除外。rn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rn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rn―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rn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rn―在其他國家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rn注1:例子如下:n―燈具、包括便攜式兒童用燈具,放電燈具和其他照明裝置:GB 17743;rn一音像設備和電子樂器,玩具除外:GB 13837和GB/T 9383(見7.3.5.4.2);rn―電網通訊裝置,包括嬰兒監視系統:IEC 61000-3-8;rn―產生和使用射頻能量用于加熱和治療目的的設備:GB 4824;rn―微波爐:GB 4824(但應了解1.3關于多功能設備);rn―信息技術設備,如家用電腦、個人計算機,電子復印機:GB 9254;rn―用在機動車輛上的電子設備:GB 14023;rn―無線電控制器、對講機和其他類型的無線電發射裝置,包括使用在玩具中。rn―裝有額定輸入電流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343.1-2003 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特意產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頻能量除外。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824-2019 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工作頻率在0Hz~400GHz范圍內的工業、科學和醫療電氣(以下簡稱工科醫)設備以及設計用于產生和/或局部使用射頻能量的家用及類似器具。
本標準覆蓋9kHz~400GHz頻段內射頻騷擾的發射要求。但只需按第6章中規定限值的頻段進行測量。
對于在國際電信聯盟(ITU)中定義的工科醫射頻應用(見定義3.13),本標準履蓋9kHz~18GHz頻段內的射頻騷擾發射要求。
注:感應炊具的發射要求是按照GB 4343.1-2018的要求.
本標準亦適用于國際電信聯盟(ITU)無線電規則定義的工科醫頻段內的工科醫射頻照明設備和紫外線照射設備。
本標準不適用于在其他CISPR產品類或其他產品發射標準中已經覆蓋的設備。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5226.31-2017 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31部分:縫紉機、縫制單元和縫制系統的特殊安全和EMC要求
【適用范圍】GB 5226.1-2008中第1章由以下內容替換:
本部分適用于為工業用途專門設計的縫紉機、縫制單元和縫制系統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注:家用或類似用途的縫紉機要求見IEC60335-2-28。
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人端開始(見5.1)。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額定頻率不超過200Hz。
本部分不包括全部要求(例如防護、聯鎖、控制),這些要求是其他標準中保護人員免遭非電氣危險所必要的。
本部分適用于安裝在干燥和潔凈場所并且縫制干式縫料(如工業布料)的縫制單元和系統。對于在潮濕和污染場所使用的縫紉機單元和系統應采取更嚴格的措施,該措施需要制造商與客戶達成一致。
縫紉機電氣電子設備產生的噪聲并不視為一種相關傷害,因此GB/T5226不包含任何有關噪聲的特定要求。
【中國標準分類】 J07 機械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29.020-電氣工程綜合
國家標準 GB 5959.1-2005 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工業電熱裝置
包括電壓高達交流3600V或直流5000V的電熱設備,本部分為通用安全要求。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 5959.2-2008 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2部分:對電弧爐裝置的特殊要求
【適用范圍】GB 5959的本部分適用于如下電熱裝置:
——直接電弧加熱爐,如:直接電弧爐、埋弧爐、電弧加熱鋼包爐;
——間接電弧加熱爐。 注:當電弧爐的電極通過直流電時,這種電弧爐被稱作直流電弧爐。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 5959.5-2014 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5部分:對等離子體裝置的特殊要求
【適用范圍】GB 5959的本部分規定的安全要求適用于:
a)熱等離子體炬系統:
—— 弧等離子體系統;
—— 感應等離子體系統。
b)使用等離子體炬系統的裝置:
——噴涂設備;
——固態、液態和氣態爐料加熱和化學熱處理設備。
本部分規定了等離子體炬系統和使用等離子體炬系統的裝置的所有部件的安全要求,包括電氣設備、冷卻管路、供氣管路、爐子或反應器以及與爐子或反應器的使用相關的所有其他設備。
對用于焊接、切割和相關工藝的等離子體炬的安全和結構要求在GB/T 15579.7-2005中規定。
【中國標準分類】 K61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 5959.6-2008 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9部分:對高頻介質加熱裝置的特殊要求
【適用范圍】GB 5959的本部分規定了對高頻介質加熱裝置(以下簡稱高頻介質加熱裝置)有關人身裝置安全的特殊要求。本部分適用于在自然氣氛和保護氣氛(例如惰性氣體或真空)中,對諸如塑料、木材、橡膠、織品、玻璃、陶瓷、紙張、竹材和食品等部分導電或非導電材料進行熔化、干燥、熱合、滅蟲和粘結等熱加工的工業用高頻介質加熱裝置。
本部分涉及標稱頻率為1MHz~300MHz,額定有用輸出功率大于50W的高頻介質加熱裝置。該裝置包括高頻發生器和用于加熱材料的電容器,根據需要還可包括必要的機械裝置。”
GB5959.1-2005《電熱裝置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中的電壓區段指的是工頻供電電壓。 在高頻介質加熱裝置的某些電路中(如在內裝變壓器的發生器中),直流、交流或射頻電壓會有更高值。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T 5959.11-2016 電熱裝置的安全 第11部分:對液態金屬電磁力作用裝置的特殊要求
【適用范圍】GB/T 5959的本部分適用于以電磁力為主對液態金屬作用的裝置,包括rn--低頻液態金屬電磁(感應)攪拌或輸送裝置;n--以電磁場影響澆注過程的裝置;n—--直接受電磁攪拌、輸送或澆注裝置影響的部件rn應用舉例:rn--鑄造機、電弧爐、鋼包等的攪拌裝置rn--用于排空或加注爐子、流槽或鑄模的液態金屬的輸送rn--液態金屬定量輸送裝置,例如加注壓鑄機rn--在連鑄過程中通過電磁場影響鑄錠表面或澆注流以強化結晶;rn--熔融容器機械縫隙的密封,例如,用于垂直鍍鋅線。rn本部分包括rn--對液態金屬電磁力作用裝置的通用要求;rn--對電磁澆注設備的特殊要求(附錄A);rn--對具有爐襯的電磁設備的特殊要求(附錄B)。rn注:當本部分與GB 5959.1-2005配合使用時,術語“電熱裝置”或“電熱設備”應換成“液態金屬電磁力作用裝置”。
【中國標準分類】 K61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Z 6113.3-2019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3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技術報告
【適用范圍】GB/T (Z)6113的本部分包含為GB/T (Z)6113的其他部分提供背景資料和支撐信息的技術報告(第4章)。此外,本部分還給出了有關CISPR(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的歷史資料以及在甚高頻(VHF)范圍測量家用電器以及類似器具干擾功率的歷史參考資料(第5章)。
歷年來,CISPR已經編制了大量的建議書和報告,它們很有技術價值,但人們一般無從得到。這些報告和建議書曾暫時發布在CISPR第7號出版物和CISPR第8號出版物上。
1988年在巴西Campinas(坎皮納斯)舉行的CISPR會議上,CISPRA分會就本部分的目次、以及給這些報告在GB/T (Z)6113第3部分中一個永久的位置、并出版這些報告以示后人達成了共識。
注:本部分由獨立的技術報告組成,所用符號在每章中可能具有不同的含義。編制時已盡可能將這種差異減到最小。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Z 6113.3-2006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3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技術報告
【適用范圍】 本部分包含關于專題技術報告和有關CISPR(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的歷史資料。近年來,CISPR已經制定了大量的建議和報告,它們很有技術價值,但人們一般無從得到。這些報告和建議書曾暫時發布在CISPR第7號出版物和CISPR第8號出版物上。rn 1988 年在巴西Campinas舉行的CISPR會議上,CISPR A 分會就本部分的目次、以及給這些報告在本標準第3部分中一個永久的位置,并出版這些報告以示后人達成了共識。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6113.101-200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1-1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 測量設備
【適用范圍】GB/T6113的本部分為基礎標準。本部分規定了用于測量無線電騷擾電壓、騷擾電流和騷擾場強的測量設備的性能和特性,其頻率范圍為9kHz~18GHz。此外,對用于斷續騷擾測量的專用設備也提出了要求。這些要求包括無線電騷擾的寬帶測量和窄帶測量。rn所涉及的測量接收機的類型包括:na)準峰值測量接收機;nb)峰值測量接收機;nc)平均值測量接收機;nd)均方根值(r.m.s.)測量接收機。rn本部分的要求應在測量設備的CISPR指示范圍內所有的頻率和無線電騷擾電壓、電流、功率或場強的所有電平上得到滿足。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6113.201-2017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2-1 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 傳導騷擾測量
【適用范圍】系列基礎標準GB/T 6113的第2-1部分規定了頻率范圍為9kHz~18GHz騷擾現象的一般測量方法,特別給出了9kHz~30MHz頻段的傳導騷擾測量方法。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6113.202-200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2-2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 騷擾功率測量
【適用范圍】本部分為基礎標準GB/T 6113《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系列中的2-2部分,規定了30MHz~1000MHz頻段范圍內使用吸收鉗測量騷擾功率的方法。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6113.203-200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2-3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 輻射騷擾測量
【適用范圍】本部分為基礎標準GB/T 6113《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系列中的第2-3部分,規定了9kHz~18GHz頻段范圍內輻射騷擾的測量方法。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6113.402-201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4-2部分: 不確定度、統計學和限值建模 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
【適用范圍】GB/T(Z) 6113的本部分規定了依據CISPR騷擾限值對受試設備(EUT)進行符合性判定時如何應用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MIU)的方法。當測盆結果和結論受到測試用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的影響時,本部分的內容也與電磁兼容試驗有關。
注:依據IEC 107導則,CISPR16-4-2為IEC所屬產品委員會使用的基礎EMC標準。正如IEC導則107所述,產品委員會有責任決定該EMC標準的適用性。針對某一特定類別的產品,CISPR及其分技術委員會(對應于國內的SAC/TC79技術委員會及其分技術委員會)與這些技術委員會和產品委員會就該標準的適用性展開合作。上述技術委員會和產品委員會對應于國內相關的產品技術委員會。
本部分的附錄給出了得到第4章~第8章中UCISPR值時要考慮的MIU的量值的背景資料,提供了關于MIU所需的初始的和進一步的信息,以及在測量鏈中如何考慮單個不確定度的有價值的背景資料。然而,附錄的目的不是讓標準的使用者將其作為進行不確定度計算時的用戶手冊或者原封不動地照抄。因此,為了在實際中對不確定度作出正確的檢測,可以使用參考文獻中的資料或其他已被廣泛認可的文件。
測量設備規范在CISPR16-1系列標準中給出,測量方法包含在CISPR16-2系列標準中,有關CISPR和無線電騷擾更詳盡的信息和背景材料在CISPR16-3中給出,有關不確定度的一般性知識、統計學和限值建模包含在CISPR16-4系列標準中。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Z 6113.404-2007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 第4-4部分:不確定度、統計學和限值建模 抱怨的統計和限值的計算模型
【適用范圍】本部分分別基于輻射耦合和電源耦合產生騷擾的模型,給出了在試驗場地上騷擾場強和騷擾電壓測量限值的計算。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20-抗擾性
國家標準 GB/T 6587-2012 電子測量儀器通用規范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電子測量儀器包括系統和輔助設備(以下簡稱儀器)的術語、要求、試驗方法和質量檢驗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電子測量儀器,是產品研制、設計、生產、驗收和檢驗的主要技術依據,也是制定電子測量儀器產品標準和其他技術文件應遵循的原則和基礎。rn
【中國標準分類】 L85 電子測量與儀器
【國際標準分類】 17.220-電學、磁學、電和磁的測量
國家標準 GB/T 7061-2003 船用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船用低壓成套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以下簡稱船電裝置)的分類、要求、試驗方法、試驗規則等基本要求。rn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為交流不超過1000V,額定頻率不超過60Hz,直流不超過1500V的船電裝置。包括型式試驗的船電裝置,部分型式試驗的船電裝置和無型式試驗的船電裝置。rn 本標準也適用于在更高頻率下工作的船電裝置,但其應符合相關的技術要求;對于其要求與本標準不協調之處,應以相關標準為準。
【中國標準分類】 K34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47.020.60-船用電氣設備
國家標準 GB/T 9254-2008 信息技術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3.1所定義的信息技術設備(ITE)。rn本標準規定了測量ITE 所產生的電磁騷擾電平的程序
規定的A 級和B 級設備騷擾限值適用于9kHz~400GHz。對于尚未規定限值的頻段
不必測量。rn本標準旨在對適用范圍內的設備的無線電騷擾電平給出統一的要求
規定了騷擾限值、測量方法、運行條件和結果的處理。rn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10066.1-2004 電熱設備的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
【適用范圍】 GB/T 10066《電熱設備的試驗方法》的本部分適用于各種工業電熱設備,如:n ——直接電弧爐;rn ——埋弧爐;rn ——感應爐;rn ——中頻和高頻感應加熱裝置;rn ——射頻加熱裝置和介質加熱裝置;rn ——直接和間接電阻加熱裝置;rn ——電渣重熔爐;rn ——紅外加熱裝置;n ——微波加熱裝置;n ——具有電子槍的電熱裝置;n ——等離子電熱裝置;rn ——工業用激光裝置。rn 本部分不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的電烹調和電加熱裝置;也不適用于家用和工業用房間取暖、釬焊、焊接或其他類似用途的設備和器具以及用于農業和加熱道路、橋梁、停車場或任何形式的空間加熱的電熱設備。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T 10066.12-2006 電熱裝置的試驗方法 第12部分:紅外加熱裝置
【適用范圍】GB/T 10066的本部分規定了對各類紅外加熱裝置的試驗方法。rn本部分適用于采用真空中的波長在780nm-1mm之間的長波(遠紅外)、中波(中紅外)和短波(近紅外)紅外輻射為發射加熱源,以吸收(發射)熱輻射和光輻射形式對爐中構件(物料)進行加熱、脫水、涂膜干燥、烘干及涂裝等處理工藝的紅外加熱裝置,如紅外真空爐、紅外(真空)干燥爐、紅外金屬表面涂裝裝置、食品隧道烘烤爐、木材、藥材或糧食烘干爐等。rn本部分目的是使測定包括上述類型爐子的紅外加熱裝置基本參數和技術特征的試驗方法標準化。rn本部分與GB/T 10066.1-2004《電熱裝置的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用部分》配合使用。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T 10066.31-2007 電熱裝置的試驗方法 第31部分:高頻感應加熱裝置發生器輸出功率的測定
【適用范圍】GB/T 10066的本部分規定了高頻感應加熱裝置的發生器輸出功率的測定方法。rn本部分適用于由高頻發生器和感應器以及夾持爐料所必需的機械設備(如淬火機床)組成的,頻率范圍高達300MHz,功率等于和大于 500W 加熱用(如表面(或局部)淬火和透熱、焊接、釬焊、熔化、鍛造、半導體區域精煉等)的工業射頻或高頻感應加熱裝置。rn本部分所述的負載可用于電磁兼容性是否符合CISPR11的評定。rn本部分涉及發生器在由制造廠規定的連續運行額定狀態下的功率。rn有關以短負荷周期脈沖狀態運行(例如使用絕熱量熱計的情況)的發生器輸出功率的測定方法正在考慮中。rn在使用功率測量的電子系統時,必須十分小心,因為其準確度不能保證,特別在較高頻率下。這些儀器在測量輸出功率時需要大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這些互感器在較高頻率時也有誤差。這些測量方法需要專門知識才能正確應用,因此在本部分中不作詳細敘述。
【中國標準分類】 K60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5.180.10-電爐
國家標準 GB/T 11022-2011 高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標準的共用技術要求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電壓3 kV及以上,頻率50 Hz及以下的電力系統中運行的戶內、戶外安裝的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n除非在于特定類型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有關的產品標準中另有規定,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高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中國標準分類】 L85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17.220-電學、磁學、電和磁的測量
國家標準 GB 13567-1998 電火花加工機床 安全防護技術要求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電火花加工機床的安全防護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電火花成形機、電火花線切割機、電火花磨床、電火花穿孔機及其他電火花加工機床。
【中國標準分類】 M04 勞動安全技術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13616-2009 聲音和電視廣播接收機及有關設備 無線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聲音和電視接收機及有關設備的測量方法
同時還規定了控制這類設備騷擾的限值。對于多功能設備應該同時滿足本標準和/或其他標準相關條款的要求
見4.1。本標準適用于接收廣播和類似傳輸的聲音和電視接收機及有關設備所產生的電磁能
頻率范圍9kHz~400GHz。沒有規定限值的頻率不需要進行測量。用于集體接收的接收系統
特別是電纜分配系統前端(共用天線電視
CATV)和共用接收系統(主天線電視
MATV)屬于GB 13836的范疇。用于接收數字信號的廣播接收機的要求見附錄A和附錄B。不包括信息技術設備(ITE)
即使它與電視接收機相連。廣播接收機與電信網絡連接的電信端口
屬于GB 9254的范圍。此外
當電信端口具有廣播接收功能時
可獨立于電信功能的廣播接收功能應該單獨進行測量
測量期間電信功能不工作。PC調諧卡應按照本標準的相應條款進行測量。
【中國標準分類】 L60 計算機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01-電磁兼容性綜合
國家標準 GB 13837-2003 半導體管特性圖示儀通用規范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半導體管特性圖示儀(以下簡稱圖示儀)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測試方法、質量檢驗規則、標識、包裝、運輸、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測試半導體管特性曲線和直流參數的半導體管特性圖示儀
也適用于具有插入單元或附屬裝置的半導體管特性圖示儀。圖示儀的產品標準應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當圖示儀的產品標準要求超出本標準要求時
應以產品標準為準。
【中國標準分類】 L85 電子測量與儀器
【國際標準分類】 17.220-電學、磁學、電和磁的測量
國家標準 GB/T 14048.1-201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1部分:總則
【適用范圍】本部分規定了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基本性能的所有規則和要求
以使相應范圍內的設備的 n性能要求和試驗獲得一致
避免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所需試驗。 n本部分中包含了各類產品標準中所有被認為是基本要求的內容以及具有廣泛意義和用途的特定項 n目
例如:溫升、介電性能等。 n對各類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確定其所有要求和試驗只需兩個主要標準: n1) 本部分
在各類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標準中簡稱:“GB14048.1”; n2) 相關的產品標準
在下文中稱作“有關產品標準”或“產品標準”。 n對適用于某一特定的產品標準的基本要求
在產品標準中應明確
并應標出引用GB14048.1標準 n的有關條款號
例如:GB14048.1中7.2.3。 n對某一特定的產品標準可不規定基本要求
因此可以省略該項內容(當不適用時)
或可以增加某些內容 n(如認為基本要求在某些情況下不適用時)
除非有充分的技術理由
產品標準不允許與基本規則相違背。
【中國標準分類】 K30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01-開關裝置和控制器綜合
國家標準 GB/T 14048.2-2008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第2部分:斷路器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主觸頭用來接入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或直流1500V電路中的斷路器。本部分還規定了帶熔斷器的斷路器的補充要求。rn本部分適用于任何額定電流、各種結構型式或各種預定用途的斷路器。rn用作接地保護的斷路器的要求包括在附錄B中。rn電子式過電流保護斷路器的附加要求包括在附錄F中。rn用于IT系統斷路器的附加要求包括在附錄H中。rn斷路器電磁兼容的要求和試驗方法包括在附錄J中。rn元過電流保護的斷路器的要求包括在附錄L中。rn剩余電流裝置模塊(無內部電流分斷裝置}的要求包括在附錄M中。rn斷路器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 14048.4-2003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機電式接觸器和電動機起動器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1.1和1.2所規定的電器型式,其主觸頭用于連接額定電壓交流不超過1000V或直流不超過1500V的電路。本部分規定的接觸器和起動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因此接觸器和起動器應配有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作為它們的一部分,但也可分立(見9.3.4).
【中國標準分類】 K32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20-低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國家標準 GB/T 14048.6-201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4-2部分:接觸器和電動機起動器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含軟起動器)
【適用范圍】GB/T 14048的本部分適用于預期與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的電路相連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其中可以帶有一個串聯的機械開關電器。 本部分規定了在使用時帶或不帶旁路開關電器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的特性。 本部分涉及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所以宜采用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見8.2.5)構成設備的一部分,但其并不是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必需的。 因此本部分規定了與分離的短路保護電器配合使用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的要求。 本部分不適用于: ——交流電動機在非正常轉速下的持續運行; ——控制非電動機負載的半導體設備,包括半導體接觸器(見IEC60947-1:2007的2.2.13), ——符合工EC60146系列標準要求的電子式交流電力控制器。 在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中使用的接觸器、過載繼電器和控制電路電器宜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所使用的機械開關電器宜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要求以及本部分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以下內容: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及相關設備的特性;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在以下幾面滿足的條件: ·操作性能; ·介電性能 ·外殼防護等級(如適用); ·結構 ——驗證滿足上述條件的試驗和試驗所采用的方法; ——設備上或制造商說明書中提供的信息。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 14048.6-2008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4-2部分:接觸器和電動機起動器 交流半導體電動機控制器和起動器(含軟起動器)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可以帶有一系列機械式開關電器、連接至電路的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的控制器和起動器。n本部分規定了在使用時帶或不帶旁路開關電器的控制器和起動器的特性。n本部分范圍內的控制器和起動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因此,控制器和起動器應配有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作為其一部分,但不必在其內部。n本部分規定了與分離的短路保護電器相配合的控制器和起動器的要求。n本部分不適用于:n——在非正常轉速下持續控制交流電動機的轉速;n——控制非電動機負載的半導體裝置、包括半導體接觸器;n——IEC 60146中的電子式交流變流器。n用于控制器和起動器中的接觸器和控制電路元件應符合其相應的產品標準,所用的機械式開關元件應符合其相應的國家標準和本部分中附加的規定。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4、雙方將就檢測項目進行詳細溝通,并簽署保密協議,以保證客戶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將進行測試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