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 GB/T 15092.101-2020 器具開關 第1-1部分:機械開關要求
【適用范圍】GB/T 15092.1-2020第1章適用。
在GB/T 15092.1-2020第1章末尾增加:
GB/T 15092的本部分適用于機械開關電器,并應與GB/T 15092.1-2020部分配合使用。
注:特殊開關的附加要求可以參考GB/T 15092相關第2部分。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際標準 IEC 1020-2-2-1994 器具開關--第1-1部分:機械開關要求
【適用范圍】This clause of part 1 is applicable.nAdd the following at the end of Clause 1.nThis part of IEC 61058 applies to mechanical switching devices and shall be used innconjunction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IEC 61058-1.nNOTE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for particular switches may be found in the relevant part 2 of IEC 61058.
【中國標準分類】 L22 電子元件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際標準 ISO/IEC 11518-6-2000 信息技術-高性能平行界面-第六部分:機械開關控制
【適用范圍】This part of ISO/IEC 11518 specifies a control for physical layer switches using the High-Performance Parallel Interface (HIPPI) a high-performance point-to-point interface between data-processing equipment. This part of ISO/IEC 11518 does not protect against errors introduced by intermediate devices interconnecting multiple HIPPI-PHs.nThe purpose of this part of ISO/IEC 11518 is to facilitate the development and use of the HIPPI in computer systems by providing common physical switch control. It provides switch control structures for physical layer switches interconnecting computers high-performance display systems and high-performance intelligent block-transfer peripherals. This part of ISO/IEC 11518 also applies to point-to-point HIPPI topologies.
【中國標準分類】 L65 計算機 【國際標準分類】 35.200-接口和互連設備
國外標準 BS EN 61058-1-1-2016 器具開關--第1部分:機械開關要求
【適用范圍】
【中國標準分類】 L22 電子元件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T 14048.6-201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4-2部分:接觸器和電動機起動器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含軟起動器)
【適用范圍】GB/T 14048的本部分適用于預期與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的電路相連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其中可以帶有一個串聯的機械開關電器。 本部分規定了在使用時帶或不帶旁路開關電器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的特性。 本部分涉及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所以宜采用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見8.2.5)構成設備的一部分,但其并不是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必需的。 因此本部分規定了與分離的短路保護電器配合使用的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的要求。 本部分不適用于: ——交流電動機在非正常轉速下的持續運行; ——控制非電動機負載的半導體設備,包括半導體接觸器(見IEC60947-1:2007的2.2.13), ——符合工EC60146系列標準要求的電子式交流電力控制器。 在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中使用的接觸器、過載繼電器和控制電路電器宜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所使用的機械開關電器宜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要求以及本部分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以下內容: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及相關設備的特性; ——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在以下幾面滿足的條件: ·操作性能; ·介電性能 ·外殼防護等級(如適用); ·結構 ——驗證滿足上述條件的試驗和試驗所采用的方法; ——設備上或制造商說明書中提供的信息。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T 14048.12-2016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第4-3部分:接觸器和電動機起動器 非電動機負載用交流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
【適用范圍】GB/T 14048的本部分適用于通過變換交流電路的導通狀態和截止狀態對其進行操作的非電動機負載用交流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典型應用見表2中的使用類別。n作為控制器,應能持續或在規定的時間內降低負載端交流電壓有效值的幅值,但由施加電壓所確定的交流半波時間應保持不變。n本部分的電器可以帶有一個串聯的機械式開關電器且連接至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000V的電路。n本部分規定了帶或不帶旁路開關電器的控制器和接觸器。n本部分涉及的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一般不用于分斷短路電流,所以宜采用適當的短路保護電器(見8.2.5)構成電氣裝置的一部分,但其并不是控制器本身必需的。n因此,本部分規定了與分離的短路保護電器配合使用的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的要求。n本部分不適用于:n--交直流電動機的操作;n--GB/T14048.6中規定的低壓交流電動機用半導體控制器和起動器;n--符合IEC60146系列標準要求的電子式交流電力控制器;n--有或無固態繼電器。n在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中使用的接觸器和控制電路電器宜符合相關產品標準的要求,所使用的機械開關電器宜符合各自產品標準的要求以及本部分的附加要求。n本部分的目的是規定以下內容:na)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及相關設備的特性;nb)半導體控制器和接觸器在以下幾方面滿足的條件:n--操作性能;n--介電性能;n--外殼防護等級(如有);n--結構;nc)驗證滿足上述條件的試驗和試驗所采用的方法;nd)設備上或制造商說明書中提供的信息。n
【中國標準分類】 K32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20-低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國家標準 GB/T 15092.1-2020 器具開關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適用范圍】GB/T 15092的本部分規定了器具開關的標志與文件、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機構要求、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等技術要求。
本部分適用于開動或控制家用或類似用途電氣器具和其他設備的器具開關(以下簡稱開關)。其額定電壓不高于480V,額定電流不大于63A。
這類開關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間接操作或者靠激發傳感器操作。操動件或傳感器與開關之間的信號傳輸可以是光的、聲的、溫度的、電氣的或其他相關方式傳輸。也可以包括遙控裝置。
本部分適用于提供附加控制功能的開關,這種附加控制功能受制于開關所提供的電子電路和裝置,是有意的和/或正確的操作開關所需要的。
本部分適用于檢測開關和開關功能所需要的電路。
本部分結合下列部分適用于器具開關通用要求:
——第1-1部分:機械開關要求;
——第1-2部分:電子開關要求。
本部分不適用于下列標準包括的裝置:
——GB/T16915(所有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
——GB/T14536(所有部分)家用和類似用途電自動控制器。
本部分不適用于安全隔離開關要求(IEC60050-811:1991)。
注1:使用于熱帶氣候的開關,可以增加必要的附加要求。
注2:關注器其終端產品標準可以包含開關的附加要求或替換要求,有附加要求的終端產品標準參見附錄A。
注3:本部分中,凡“器具"一詞均指“器具或設備”。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T 15092.1-2010 器具開關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適用范圍】 1.1 GB 15092的本部分規定開關要由人通過操動件操作,或者靠激發傳感器操作。提動件或傳感器n 可在實體上或電氣上與開關結合在一起,也可分開配置,還可能包含操動件或傳感器與開關之間的信號n 傳輸,例如,電氣的、光的、聲的或溫度的信號傳輔。rn 本部分適用于由手、腳或其他人體動作所驅動的、用以開動或控制家用或類似用途電氣器具和其他n 設備的器具開關(機械的或電子的),其額定電壓不高于480v,額定電流不大于63A。rn 兼有受制于開、關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開關屬于本部分范圍。rn 本部分也包括間接驅動的開關,此時操動件或傳感器的操作是由遙控器、器具或設備的一部分(例rn 如門)來達到。rn 注l:電子開關可與提供完全斷開或微斷開的機械開關組合在一起,n 注2:電源電路中下帶機械開關的電子開關只提供電子斷開。因此,負載側的電路總是被視為帶電的.rn 注3:對在熱帶氣候環境中使用的開關,可能霄要附加要求。rn 注4:注意器具標準可能含有對開關的附加要求或替代要求。rn 注5:本部分中,凡“器具”一詞均措“器具或設備”。rn 注6:試驗附裝開關時,GB 15092的本部分適用。試驗其他類型的器具開關時,本部分需與相關的GB 15092的rn 第2部分結合才適用。rn 然而,對于第2部分中未提及的其他類型開關,只要涉及電氣安全,均可采用本部分。rn 1.2 本部分適用于規定附裝在器具內、器具上或與器具拼合在一起的開關。rn 1.3 本部分也適用于裝有電子器件的開關。rn 1.4 本部分也適用于下列器具開關:——在GB 15092.2中規定特殊要求的接在軟電纜上的開關(軟線開關);rn 注;本文件中,“電纜”一詞均指“電纜或軟線”。rn 一一與器具拼合在一起的開關(拼合開關);rn 一一在GBl5092.4中規定特殊要求的脫離器具安裝,而又不屬GB 16915.1范圍內的開關(獨立n 安裝開關);rn ——在GB 15092.3中規定特殊要求的轉換選擇器。rn 1.5 本部分不包含對隔離開關的要求。rn 1.6 本部分不適用于那些控制器具和設備而不受人有意識驅動的電器。這些電器屬于GB 14536 范圍。rn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家標準 GB/T 17701-2008 設備用斷路器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設計成能對電氣設備內部的線路提供保護的“設備用斷路器”的這種型式的機械開關電器。n設備用斷路器可具有比過載條件要求高的額定短路能力,此外還可具有一個與規定的短路保護電器相關的限制短路電流額定值。n本標準也適用于在欠電壓和/或過電壓情況下保護電氣設備的開關電器。n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下超過交流440V和/或直流250V、額定電流不超過125A及額定短路能力不超過3000A的設備用斷路器。n本標準包括的設備用斷路器,預期用于:n——自動斷開,和非自動或自動復位;n——自動斷開,和非自動或自動復位和手動開閉操作。n本標準也包括了禁止自動斷開方式的,或結構上沒有自動斷開的設備用斷路器。n本標準包括了為保證符合型式試驗對這些電器所要求的操作特性所必須的全部要求。n本標準還包括為保證試驗結果的復驗性所必須的與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相關的細節。n具有PC2性能類別,并符合附錄L的附加要求的M型和S型操作方式的設備用斷路器適用于距離。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01-電工器件綜合
國家標準 GB 17701-1999 設備用斷路器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設計成能對電氣設備內部的線路提供保護的“設備用斷路器”(CBE)的機械開關電器。 本標準還適用于在欠電壓和/或過電壓情況下對電氣設備進行保護。 本標準包括了為保證符合型式試驗對這些電器所要求的工作特性所必須的全部要求。 本標準還包括為保證試驗結果的復驗性所必須的與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相關的細節。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20-低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行業標準 NB/T 42148.2-2020 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之開關-第2-1 部:電子式開關之個別要求
【適用范圍】除下列所述,IEC 60669-1:2007第1節之適用范圍適用于本標準。 取代: 本標準適用于供室內或室外之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用之電子式開關及相關電子式擴充單元。 本標準適用于交流額定電壓在250 V以下且額定電流在16 A以下,供操作電燈電路、控制電燈亮度(調光器)以及控制電動機轉速(例:用于通風扇之電動機)及其他用途(例:加熱控制)僅交流用之電子式開關。 上述操作及控制系藉由人員透過致動構件、感測表面或感測單元,經由接觸、接近、轉動、光、聲、熱或任何其他影響方式進行。 本標準亦適用于具有內含自動功能之一般用途電子式開關,其操作及/或控制系由物理量(例:光、溫度、濕度、時間、風速及人員出現等)之改變所作動。 本標準亦適用于電子式開關用之安裝盒,但埋入型電子開關用之安裝盒除外。 本標準亦適用于室內或室外之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用,額定電壓在440 V以下且額定電流在25 A以下之電子式遙控開關及電子式延時開關。 備考1. 僅包括被動組件(諸如電阻器、電容器、電感器、PTC及NTC組件)、變阻器、印刷電路板及連接器之開關,不視為電子式開關。 備考2. 電子式開關可具有帶交流或直流額定控制電壓之控制電路。 符合本標準之電子式開關,適合使用于通常在25 ℃以下但偶爾達到35 ℃之周圍溫度。 在特殊條件存在之處(例:船舶、車輛及類似位置)以及在危險之處(例:易發生爆炸之處),可能需要特殊構造。 備考3. 本標準不包括設計供合并在電器中或與特定電器一起交貨且在IEC 60730或CNS 14981-1范圍內之裝置。 電子式開關之設計范例及功能如附錄AA所示。 備考4. 在主電路內無機械開關之電子式開關,不提供完全斷開狀態(full off-state)。因此,負載側之電路宜視為帶電。
【中國標準分類】 L22 電子元件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40-開關
國際標準 IEC 60934-2007 設備用短路器
【適用范圍】本標準活用于設計成能對電氣設備內部的線路提供保護的“設備用斷路器”(CBE)的這種型式的機械開關電器。rn注1:術語“設備”包括了器具在內。rn注2:被保護的元件一般為電動機、變壓器以及內部接線等。rn設備用斷路器可具有比過載條件要求高的額定短路能力, 此外還有具有一個與規定的短路保護電器(SCPD)相關的限制短路電流額定值。rn本標準也適用于在欠電壓和/或過電壓情況下保護電氣設備的開關電器。rn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440V 和/或直流250V、額定電流不超過125A及額定短路能力不超過3 000A的設備用斷路器rn本標準包括的設備用斷路器,預期用于:n——自動斷開, 和非自動或自動復位;n——自動斷開, 和非自動或自動復位和手動開閉操作。rn本標準也包括了精致自動斷開方式的, 或結構上沒有自動斷開的設備用斷路器(見3.1.3).n注3:對交流電壓至630V, 本標準可作為指導性文件。rn本標準包括了為保證符合型式試驗對這些電器所要求的操作特性所必須的全部要求。rn本標準還包括為保證試驗結果的復驗星所必須的與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相關的細節。rn具有PC2性能類別(見5.2.5.2), 并符合附錄L的附加要求的M型(見4.4.2)和S型(見4.4.3)rn操作方式的設備用斷路器適用于隔離。rnn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01-電工器件綜合
國外標準 SAE AIR4077-1989(R2006) 高壓交流斷路器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或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Hz、電壓為3000V 及以上的系統中的交流斷路器。rn本標準僅適用于三相系統中的三極斷路器和單相系統中的單極斷路器。用于單相系統中的兩極斷路器及用于頻率低于50Hz時應遵從制造廠和用戶之間的協議。rn本標準也適用于斷路器的操動機構和其輔助設備。然而 本標準不涉及僅依靠人力操動合閘機構的斷路器 因為它不能規定額定短路關合電流 而且從安全的角度考慮 這種僅靠人力操作的方式是不應該提倡的。rn具有預定的極間不同期性的斷路器見GB/T 30846—2014;具有單極自動重合閘功能的斷路器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rn注1:在某些情況下 具有預定的極間不同期性的斷路器可以按照本標準進行試驗。例如 對于機械錯列極的設計 可以按照本標準進行三相直接試驗。對于合成試驗 確定最適合的試驗時 特別是與試驗電流、恢復電壓和瞬態恢復電壓相關的 由用戶和制造廠之間協商。rn本標準不涉及用于電力牽引設備的移動電站中的斷路器 它們包含在IEC 60077中。rn安裝在發電機和升壓變壓器之間的發電機斷路器也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rn感性負載開合包含在GB/T 29489—2013中。rn涉及具有機械脫扣裝置或不能失效的裝置的自脫扣斷路器可參照本標準。rn與線路串聯電容器及其保護設備并聯作為旁路開關的斷路器不包含在本標準的范圍內。它們包含在GB/T 28565—2012和IEC 60143-2[3]中。rn注2:驗證在異常條件下性能的試驗應根據制造廠和用戶之間的協議。這些異常條件是:如由于長線路或電纜突然失掉負荷時可能出現電壓高于斷路器額定電壓的情況。rn
【中國標準分類】 K43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10-高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國家標準 GB/T 1985-2014 高壓交流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和戶外,且運行在頻率50 Hz、標稱電壓3 000 V及以上的系統中,端子是封閉的和敞開的交流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rn本標準也適用于這些隔離開關和接地開關的操動機構及其輔助設備。rn
【中國標準分類】 K43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10-高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國家標準 GB/T 2900.1-2008 電工術語 基本術語
【適用范圍】本部分規定了電工術語中的基本術語。rn本部分適用于標準制修訂、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技術資料及教材或書刊,供從事電工工作的科研、設計、生產、使用、教學及出版等有關部門的人員使用。
【中國標準分類】 K04 電工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01.040.29-電氣工程 (詞匯)
國家標準 GB/T 2900.4-2008 電工術語 電工合金
【適用范圍】本部分規定了電觸頭、熱雙金屬、電熱合金、導電合金、電阻合金、熱電偶合金及磁性材料的專用電工術語。rn本部分適用于電觸頭、熱雙金屬、電熱合金、導電合金、電阻合金、熱電偶合金及磁性材料等產品標準制定、編制技術文件,編寫和翻譯手冊、教材、專著等書刊,以及對外貿易、國際技術交流等。
【中國標準分類】 K43 電工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10-高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國家標準 GB/T 2900.36-2021 電工術語電力牽引
【適用范圍】本文件界定了鐵路電氣設備和系統使用的電牽引的通用術語,以及與具體應用和相關技術有關的術語。
本文件適用于鐵路電氣設備和系統的電力牽引的技術領域。
【中國標準分類】 K04 電工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01.040.29-電氣工程 (詞匯)
國家標準 GB/T 2900.36-2003 電工術語 電力牽引
【適用范圍】 GB/T 2900的本部分界定了與電力牽引有關的旋轉電機、電器、電測儀表和電力電子設備等方面的術語,也界定了有關鐵道列車通信網絡、機車車輛電子控制裝置、交流傳動技術和城軌交通等方面的術語。
【中國標準分類】 K63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29.020-電氣工程綜合
國家標準 GB/T 3804-2017 3.6 kV~40.5 kV高壓交流負荷開關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3.6kV~40.5kV,頻率為50Hz,安裝于戶內或戶外且具有關合和開斷電流額定值的三極交流負荷開關和隔離負荷開關。本標準也適用于三相系統用單極負荷開關。
本標準也適用于這些負荷開關的操動機構及其輔助設備。
隔離負荷開關的隔離功能也應滿足GB/T1985-2014。
本標準不涉及僅依靠人力儲能操作的負荷開關。
本標準中的一般原則和規定也適用于單相系統中的單極負荷開關。絕緣試驗以及關合和開斷試驗的要求應滿足規定使用場合的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配電系統中使用的通用、專用和特殊用途負荷開關的要求。
假設根據制造商的說明書進行分閘和合閘操作,開斷操作后可以立刻進行一個關合操作,但是關合操作后不能立刻進行開斷操作。因為開斷的電流可能超過負荷開關的額定開斷電流。
注1:除了要求特愈區分之外,術語“負荷開關”就代表了本標準范闈內所有類型的負荷開關和隔離負荷開關。
注2:接地開關并未包含在本標準的范Ill內.作為負荷開關組成部分的接地開關包含在GB/T1985-2014中。
注3:本標準不適用于以負荷開關作為高壓熔斷器成套裝蹙或其底座的附件的開關裝置,也不適用于由熔斷器成套裝置分閘和合閘操作的開關裝置。
【中國標準分類】 K64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25.140.20-電動工具
國家標準 GB 4343.1-2018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或感應炊具用射頻發生器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
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電網供電器具和電池供電器具均包括在本部分使用范圍內。
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
——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
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
——在其他國家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
注1:例子如下:
——燈具、包括便攜式兒童用燈具,放電燈其和其他照明裝置:CISPR15;
——音像設備和電子樂器,玩其除外:CISPR13和CISPR20(見7.3.5.4.2);
——電網通訊裝置,包括嬰兒監視系統:IEC61000-3-8:
——產生和使用射頻能量用于加熱(感應炊具除外)和治療目的的設備:CISPR11;
——微波爐:CISPR11(但應注意1.3關于多功能設備);
——信息技術設備,如家用電腦、個人計算機,電子復印機:GB/T9254-2008;
——用在機動車輛上的電子設備:CISPR12;
——無線電控制器、對講機和其他類型的無線電發射裝置,包括使用在玩具巾;
——弧焊設備:CISPR11。
——裝有額定輸入電流每相大于25A的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和帶有該種調節控制器的設備。
——單獨使用的電源。
注2:由機動車輛、船舳或飛機等供電系統供電的玩具不包含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注3:在感應炊具從GB4824的適用范圍移除之前,可以選擇GB4824或本部分之一進行符合性判定。
1.2覆蓋的頻率范圍為9kHz~400GHz。
1.3同時適用本部分不同條款和/或其他標準的多功能設備在使用相關功能時應滿足每一條款/標準的要求(詳見7.2.1)。
1.4本部分的限值是在概率的基礎上確定的,它能使騷擾抑制保持在經濟合理的水平,同時仍能達到足夠的射頻保護。在特殊情況下,即使符合限值,仍可能會有射頻的干擾發生。在此情況下可能需要附加規定。
1.5與器具安全性能有關的電磁現象的影響不包括在本部分的范圍內。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343.1-2009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發射
【適用范圍】GB 4343的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特意產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頻能量除外。rn這些器具包括:家用電器、電動工具、使用半導體裝置的調節控制器、電動機驅動的電氣醫療設備、電玩具、自動售貨機以及電影或幻燈投影儀。rn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還有:rn―上述提及設備的單獨部件,諸如電動機、開關裝置如(電源或保護)繼電器,如果本部分中未提及,則對這些單獨部件沒有發射要求。rn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圍內的有:rn―在其他國家標準中明確地提出其射頻范圍內所有發射要求的設備。rn注1:例子如下:n―燈具、包括便攜式兒童用燈具,放電燈具和其他照明裝置:GB 17743;rn一音像設備和電子樂器,玩具除外:GB 13837和GB/T 9383(見7.3.5.4.2);rn―電網通訊裝置,包括嬰兒監視系統:IEC 61000-3-8;rn―產生和使用射頻能量用于加熱和治療目的的設備:GB 4824;rn―微波爐:GB 4824(但應了解1.3關于多功能設備);rn―信息技術設備,如家用電腦、個人計算機,電子復印機:GB 9254;rn―用在機動車輛上的電子設備:GB 14023;rn―無線電控制器、對講機和其他類型的無線電發射裝置,包括使用在玩具中。rn―裝有額定輸入電流
【中國標準分類】 L06 電子元器件與信息技術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343.1-2003 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發射
【適用范圍】本部分適用于其主要功能由電動機、開關或調節裝置實現的器具產生的射頻傳導和輻射騷擾,特意產生或者用于照明的射頻能量除外。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4343.2-2009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擾度
【適用范圍】GB 4343的本部分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及類似器具、電玩具以及電動工具的電磁抗擾度。對接至相線和中線的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應超過250V,對其他器具,則不超過480V。 器具里可裝有電動機、電熱元件或二者兼有,其電路可包含電氣線路或電子線路。它可以由市電、變壓器、電池或其他電源供電。 本部分也適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擾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輕工業場所和農場的非人員使用的器具,同時也適用于GB 4343.1產品范圍內的器具。此外還適用于: ―家用和酒吧餐館用的微波爐; ―射頻能量加熱的烹調用平鐵架和烹調爐,(單個或多個區域)感應式烹調器具; ―輻射范圍從紫外線到紅外線(包括可見光)的個人護理設備。 本部分不適用于: ―照明用設備; ―重工業用器具; ―固定安裝在建筑物上的電氣裝置部件(如保險絲、斷路器、電纜和開關); ―頻繁產生特殊電磁環境場所使用的器具,這樣的場所指產生強電磁場(例如廣播發射站附近),或電網產生大脈沖的地方(例如發電站); ―無線電接收機、電視機,音頻設備、視頻設備以及除玩具以外的電子音樂裝置; ―醫療電氣裝置; ―個人計算機和除玩具以外的類似器具; ―無線電發射機; ―專門設計用于車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 4343.2-1999 電磁兼容 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要求 第2部分:抗擾度 產品類標準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類似器具、電動玩具及電動工具的電磁抗擾度。對接至相線和中線的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應超過250V,對其他器具,則不超過480V。 本標準也適用于非家庭使用但有抗擾度要求的器具,如商店、輕工業場所和農場的非人員使用的器具,同時也適用于GB 4343所適用的器具。 本標準目的是規定本標準范圍內的器具抗擾度的要求 它包括連續的和瞬態的 傳導的和輻射的電磁騷擾以及靜電放電。 這些規定體現了電磁兼容性(EMC)抗擾度的基本要求。
【中國標準分類】 K64 電氣設備與器具 【國際標準分類】 33.100-電磁兼容性(EMC)
國家標準 GB/T 5226.33-2017 機械電氣安全 機械電氣設備 第33部分:半導體設備技術條件
【適用范圍】GB/T5226的本部分規定了半導體設備相關的制造、測量、組裝和測試的電氣、電子和可編程電子設備及系統的安全要求。
注1:本部分中的“電氣"一詞包括電氣、電子和可編程電子設備三方面(如電氣設備是指電氣設備、電子設備和可編程電子設備)。
注2:就本部分而言,“人”(Person)一詞泛指任何個人包括受用戶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設備的人。
本部分所論及的設備是從機械電氣設備的電源引人處開始的(見5.1)。
注3:GB/T16895系列標準給出了建筑物電氣裝置的要求。
本部分適用的電氣設備或電氣設備部件,其標稱電壓不超過1000Va.c.或1500Vd.c.,額定頻率不超過200Hz。對于更高的電壓或頻率,可能需要特殊的要求。
注4:電氣設備內部派生電壓超過上述電源電壓限值仍屬本部分的范圍內.
本部分包括針對電氣安全隱患的防護措施和針對非電氣安全隱患的電氣聯鎖保護電路,但不涵蓋由其他標準或法規規定的對人身安全保護的所有要求(如化學品危險、機械危險、輻射危害)。每種類型的機械適應其特定要求以提供足夠的安全。
下列半導體制造設備的電氣裝置應提供附加和特殊技術要求:
——使用、加工或生產易爆材料;
——在易燃易爆環境中使用;
——當生產或使用某種材料時有特殊風險;
——作為起重機械(包括在IEC60204-32)。
本部分不包括半導體設備的性能或功能特性規范。本部分不涉及對人類健康可能造成影響的源于半導體設備的排放(如電磁場,噪聲)。
本部分沒有規定電磁兼容性(EMC)的要求。
【中國標準分類】 J09 機械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29.020-電氣工程綜合
國家標準 GB/T 5337-1985 汽車電器、燈具和儀表名詞術語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汽車電器(不包括蓄電池、火花塞及其他特種用途的電器)、燈具和儀表的名詞、術語的定義,并用英語進行了對照。
【中國標準分類】 T35 車用電子、電氣設備與儀表 【國際標準分類】 43.040.10-電氣和電子設備
國家標準 GB/T 5465.2-2008 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 第2部分:圖形符號
【適用范圍】GB/T 5465的本部分規定了電氣設備用圖形符號及其名稱、含義和應用范圍。rn本部分的圖形符號適用于以下用途:n—標識設備或其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顯示器);rn—指示功能狀態或功能(如開、關、告警);rn—標示連接(如端子、接頭);rn—提供包裝信息(如包裝物的標識、裝卸說明);rn—提供設備的操作說明(如使用限制)。rn本部分的圖形符號不適用于以下用途:n—安全標記;n—公共信息;n—圖樣和簡圖;n—產品技術文件。
【中國標準分類】 K04 電工綜合 【國際標準分類】 01.080.20-專用設備用圖形符號
國家標準 GB/T 5729-2003 電子設備用固定電阻器 第1部分:總規范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電子設備用固定電阻器。rn 本規范規定了適用于電子元器件質量評定或其他用途的分規范及詳細規范中使用的標準術語、檢驗程序和試驗方法。
【中國標準分類】 L13 電子元件 【國際標準分類】 31.040.10-固定電阻器
國家標準 GB/T 6829-2017 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RCD)的一般要求
【適用范圍】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440V,主要用于電擊危險保護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電器(以下稱為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簡稱RCD)。本標準的技術要求作為技術委員會和有關單位起草產品標準時使用,并且只有在與相關標準組合時或在相關標準中引用時才適用。本標準不作為一個獨立標準使用,例如單獨作為認證標準用。
注1:本標準也可用來指導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200V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在起草相關產品標準時其性能要求由制造廠和用戶協商確定。
本標準適用于:
--檢測剩余電流(見3.3.2);將其同基準值(見3.3.3)相比較;以及當剩余電流超過該基準值斷開被保護電路(見3.3.4)的單一電器。
--組合電器,其每個部分分別執行上述一個或兩個功能,但是一起作川以完成所有三個功能.對預期僅完成上述三個功能中一個或兩個功能的電器,可能需要特殊的技術要求。 任何只能完成上述三個功能中一個或兩個,或不能完全符合本標準的所有部分的附件、裝置或設備 的標準不能稱為RCD標準,或引用“RCD",無論是縮寫或全稱“剩余電流裝置”。這些附件、裝置或設 備在其產品上或技術文件中均不能標志“RCD"。本標準適用于第7章規定的條件。對于其他條件,可能需要補充技術要求。 根據GB/T 17045-2008和GB/T 16895.21-2011,剩余電流保護電器通過自動切斷電源來防止人和牲畜由于觸及外露的導電部件而產生的電擊的有害影響。
注2:上述“有害影響"包括發生心臟纖維性顫動的危險. 根據GB/T16895.4-1997,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超過300mA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也可以對持續 接地故障電流引起的火災危險提供防護。 根據GB/T 16895.21-2011,額定剩余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也可以在基本保護措施失效或者電氣裝置或設備使用者疏忽的情況下,提供附加保護。 對于能夠執行附加功能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本標準與包含附加功能的相關標準一起適用,例如:當剩余電流保護電器與斷路器組合時,應符合相應的斷路器標準。 對下列情況可能需要補充的或者特定的技術要求,例如:
--由非人員使用的剩余電流保護電器;
--與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組合的插座、插頭、適配器和連接器。
本標準規定:
--剩余電流保護電器使用的術語和定義(第3章);
--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分類(第4章);
--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特性(第5章);
--動作值和影響量的優選值(第5.4章);
--剩余電流保護電器的標志和信息(第6章);
--使用時安裝和工作的標準條件(第7章);
--結構和操作的要求(第8章);
--最少試驗要求明細表(第9章)。
注3:除了上述提及的以外,用于特定場合(例如:電動機保護)的具有剩余電流功能的電器不包括在本標準內。
【中國標準分類】 L5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31.260-光電子學、激光設備
國家標準 GB/T 7260.3-2003 不間斷電源設備(UPS) 第3部分:確定性能的方法和試驗要求
【適用范圍】本部分規定了確定不問斷電源設備(UPS)性能的方法和試驗要求。適用于直流環節有電儲能裝置的電rn子間接交流變流系統。本部分涉及的不間斷電源設備(UPS)的基本功能是確保交流電源的連續供電。不間rn斷電源設備也可用于改善電源的質量,使其保持在預定的特性范圍之內。rn本部分適用于功率從不足100 W到數兆瓦,能滿足用戶對不同負載類型、供電連續性和供電質量要求之rn各種型式UPS。rn本部分適用于下列電子式不間斷電源設備(UPS):rn a)輸出單相或三相固定頻率交流電壓;n b) 直流環節有儲能裝置,另有規定者例外;n c)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1 000 V;rn d)可為移動式、靜止放置和/或固定安裝的設備。rn本部分還包括規定了所有電力轉換開關的形式,這些開關總是與UPS的輸出相關,且是UPS不可缺少n的構成部分。rn 這些開關包括斷路器、旁路開關、隔離開關、負載轉換開關和互連開關。它們與UPS的其他功能單元相n互配合,用以保持負載電力的連續性。rn本部分不涉及常規的主配電板、整流器輸入開關或直流開關(例如用于蓄電池,整流器輸出或逆變器輸n入等的開關),也不適用于基于旋轉電機的UPS。rn 注1:本部分考慮到市場上UPS額定值在本部分范圍之內的大多數用途,都與信息技術設備相關。rn 按現行技術,UPS大部分的負載設備是屬非線性負載,并在限定的時間內可容忍非正弦電壓,UPS輸出額定值都規定n 與線性和非線性負載兼容,如有出入,制造商應予聲明。rn 在本部分范圍內,基于試驗方法的原因而保留了線性負載,或由制造廠的補充說明確認。rn 注2:對于非正弦輸出電壓的UPS,在超出本部分推薦的儲能時間之外,應得到負載設備制造廠商的認可。rn 注3:對于輸出頻率不是50 Hz和60 Hz的UPS,其運行性能標準應由制造廠商和購買者協商確定。rn本部分的意向是按照其運行性能來定義完整的不間斷電源設備,而不是各UPS功能單元。單獨的UPS功能單元按rn 附錄l給出的IEC標準書目的規定,就其應用而言,都不能與本部分相矛盾。
【中國標準分類】 K85 電源 【國際標準分類】 29.200-整流器、轉換器、穩壓電源
國家標準 GB/T 7357-2010 船舶電氣設備 系統設計 保護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船舶電氣設各的電氣保護系統的主要特性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船舶電氣設備的保護系統的設計。
【中國標準分類】 U60 船舶電器、觀通、導航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47.020.60-船用電氣設備
國家標準 GB/T 7357-1998 船舶電氣設備系統設計 保護
【適用范圍】
【中國標準分類】 L09 船舶電器、觀通、導航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97.020-家政
國家標準 GB/T 10230.1-2019 分接開關 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適用范圍】GB/T 10230的本部分規定了分接開關的術語和定義、使用條件、有載分接開關的技術要求、有載分接開關的電動機構技術要求、無勵磁分接開關的技術要求、無勵磁分接開關的電動機構技術要求、銘牌、無勵磁分接開關警告標示和制造方使用說明書。
本部分適用于電阻式和電抗式有載分接開關、無勵磁分接開關及它們的電動機構。
本部分適用于浸在符合GB 2536的礦物絕緣油中的分接開關。若條件合適,則也可以適用于氣體絕緣或浸在其他絕緣液體中的分接開關。
本部分主要適用于帶電弧觸頭的有載分接開關,若條件適用,則也可以適用于無弧的有載分接開關(例如:電子式轉換)。
本部分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電力變壓器和配電變壓器及電抗器用的分接開關。
本部分不適用于牽引變壓器和牽引電抗器用分接開關、調容變壓器用調容分接開關。
【中國標準分類】 K41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29.180-變壓器、電抗器
國家標準 GB/T 10963.1-2020 電氣附件 家用及類似場所用過電流保護斷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斷路器
【適用范圍】GB/T10963的本部分適用于交流50Hz 60Hz或50/60Hz,額定電壓不超過440V(相間),額定電流不超過125A,額定短路能力不超過25000A的交流空氣式斷路器。
本部分盡可能與GB/T14048.2-2008中的技術要求一致。
這些斷路器用來保護建筑物線路設施的過電流及類似用途;它們設計成供未受過訓練的人員使用, 并且無需維修。
本部分的斷路器預期在污染等級2的環境中使用。
本部分的斷路器適用于隔離。
除了額定電壓為120V或120/240V的斷路器(見表1)以外,本部分的斷路器適合于在IT系統中使用。
本部分也適用于具有幾個額定電流的斷路器,只要在正常運行時從一個額定值變換至另一個額定 值的器具是不可觸及的,并且不用工具不能變換其額定值。
本部分不適用于:
——保護電動機的斷路器;
——整定電流可由用戶能觸及的器具調節的斷路器。
對于防護等級高于IEC60529中IP20以及常在惡劣環境條件場所(例如過濕、過熱、過冷或灰塵沉積)和在危險場所(例如易發生爆炸的場所)下使用的斷路器,可要求特殊的結構。
對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斷路器的技術要求見GB/T10963.2-2020。
對于裝有剩余電流脫扣裝置的斷路器的技術要求見IEC61009-1 IEC61009-2-1 IEC61009-2-2。
在短路條件下,斷路器與其他短路保護電器(SCPD)之間配合的導則參見附錄D。對于更嚴酷的過電壓條件,宜采用符合其他標準的斷路器(例如GB/T14048.2-2008)。
對于更高污染等級的環境,宜采用具有合適的防護等級的外殼。
注:根據其脫扣特性及裝置性能,本部分適用范圍內的斷路器也可用于故障情況下的電擊保護。用于電擊保護的適用范圍由安裝規程規定。
本部分包含了確保符合型式試驗對這類裝置特性所要求的動作特性必要的全部要求。
本部分還包括了為保證試驗結果的重復性所必要的相關細節。
本部分規定:
a)斷路器的特性;
b)斷路器在下列幾方面應符合的條件:
1)斷路器在正常工作時運行和工作狀況;
2)斷路器在過載時運行和工作狀況;
3)斷路器在額定短路能力及以下的短路時運行和工作狀況;
4)斷路器的介電性能;
c)用來確認滿足這些條件的試驗及試驗所采用的方法;
d)斷路器上標志的數據;
e)試驗程序及提交的試品數量(見附錄C);
f)短路條件下,斷路器與連接在同一電路中的其他短路保護電器(SCPD)的配合(參見附錄D);
g)為揭示在材料或制造方面可能會影響安全的不準許的變化,對每臺斷路器進行的常規試驗(見附錄I)。
【中國標準分類】 K31 低電壓器 【國際標準分類】 29.120.50-熔斷器和其他過載保護裝置
國家標準 GB/T 11022-2020 高壓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標準的共用技術要求
【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高壓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的術語和定義、使用條件、額定值、設計與結構、型式試驗和出廠試驗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設計安裝在戶內或戶外且運行在電壓3kV及以上、頻率50Hz及以下的電力系統中的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除非在有關的產品標準中對特定類型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另有規定,本標準適用于所有的高壓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注1:為了便于本標準的使用,通常意義上的高壓開關設備的電壓范圍是泛指額定電壓3.6kV及以上。實際應用中通常中壓開關設備的額定電壓范圍是3.6kV~63kV;高壓開關設備的額定電壓范圍是72.5kV~252kV;超高壓開關設備的Ill定電壓范圍是363kV~800kV;特高壓開關設備的額定電壓范圍是1100kV及以上。
注2:額定頻率為60Hz的高壓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可參照本標準。
注3:電氣化鐵道供配電系統中使用的高壓交流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可參照本標準。
【中國標準分類】 K43 輸變電設備 【國際標準分類】 29.130.10-高壓開關裝置和控制器
4、雙方將就檢測項目進行詳細溝通,并簽署保密協議,以保證客戶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礎上,我們將進行測試試驗.